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联合发文 规范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助推湖南职教高质量发展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联合印发了《湖南省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 这一规范性文件的出台,旨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湖南省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湖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一、明确资金使用方向,聚焦重点领域
《办法》明确,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是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全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专项资金。资金的支持方向紧密围绕国家和湖南省关于职业教育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重点聚焦以下领域:一是支持改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基本办学条件,提升基础能力建设,包括实训基地建设、教学设施设备购置等;二是支持“双高计划”(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建设)、优质中职学校和专业建设,打造职业教育品牌;三是支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鼓励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共建产业学院、技术创新平台,推行现代学徒制等人才培养模式;四是支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五是支持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教学改革、技能竞赛以及职业教育研究等内涵发展项目。
二、规范资金管理流程,强化全程监管
为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办法》对专项资金的申报、分配、拨付、使用、监督和绩效评价等各个环节做出了具体规定。在申报环节,要求各地各校结合事业发展需求,科学编制项目预算和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程序逐级申报。在分配环节,强调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配,并向改革成效明显、办学质量高的地区和院校倾斜。在拨付和使用环节,要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严禁挤占、挪用、虚列、套取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三、突出绩效管理导向,提升资金效益
《办法》鲜明树立了“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明确要求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和项目单位必须设定科学的绩效目标,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绩效监控。预算执行结束后,须开展绩效自评,省级层面将根据需要进行重点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对绩效好的项目优先保障,对绩效差的项目进行压减或调整,形成“投入—产出—效果”的良性循环。《办法》强调信息公开,要求按规定公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分配结果、绩效评价结果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压实各方管理责任,确保政策落地
《办法》明确了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以及市县财政、教育部门、项目院校在专项资金管理中的职责分工。省财政厅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下达和监管,牵头组织绩效评价;省教育厅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审核和业务指导,提出资金分配建议方案,督促项目实施和加强绩效管理。市县相关部门和项目院校作为资金使用和责任落实的主体,需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好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的具体责任。
此次《湖南省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修订出台,是湖南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全省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增值赋能的关键抓手。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将有效引导和激励各地各校深化改革、提升质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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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10-28 11:06:52